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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是到了中心,晚上都沒吃,到了消夜時間有時會吃點東西,吃的滿足之後,剩下的沒打包真是太可惜了,一個人第一時間又吃不了那麼多,如果沒有人要打包,我就打包給管理員或家人(家人多真好)

 

吃的東西,真的不要放太久,吃壞肚子才叫得不償失,最好三天內吃完,還有一種說法是葉菜類,當餐就要吃完,所以真的不要煮的剩太多,偶爾再不行就放冷凍,但最好一週~一個月內吃完,如果吃不完大家一起享用消化掉,大家都吃的新鮮&開心

 

學習好像也是像這樣,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分享, 原因是怕解讀曲解成完全與事實不符的狀況,能分享能大家都受益,真的是粉開心的事!

 

昨天的宵夜打包 ~ 籬仔內路11(小港區) ~火鍋(店家說絕不放味素)

 

前天的宵夜 ~興中路上,自強路 ~ 腳庫飯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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